獎助學金專區 : 函轉財團法人華科事業群慈善基金會辦理108年「聽障學 生獎學金」訊息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9月18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80105401號函辦理。
二、該會為關懷聽障學生,鼓勵聽障學子勤奮向學、自立自強突破極限,特辦理聽障學生獎學金。
三、申請條件:
(一)對象:
1、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各校有效期限之鑑輔會證明,障礙類別屬聽語障或併聽語障之多重障礙者。
2、就讀或應屆畢業於國內各公私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在學學生。
(二)成績標準:
1、高中職在學及應屆畢業生,大專院校在學生及應屆畢業生:107學年度成績平均七十分(含)以上。
2、高一新生請檢附國三最後一年全學年成績單、大一新生請檢附高三最後一年全學年成績單。
3、研究所以上在學及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大學畢業證書影本及研究所在學成績單,論文或論文計畫
(Proposal)。
4、參加慈善、社會福利等公益團體舉辦之活動擔任志工一次以上。
(三)申請期間:108年11月15日至108年11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相關資訊請參閱財團法人華科事業群慈善基金會網站
(http://www.psa.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