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六和學園
- 出納組
出納組長 饒春美
03-4204000 分機301
幹事 袁宇姝
03-4204000分機301
總務處出納組業務
1.自行收納款項統一收據-
(1)代收學生註冊費、輔導費、交通費、重補修費、簡章、畢旅費、英檢、丙檢、統測、學測、基測、
推甄等各項報名費。
(2)自行收納款項統一收據由會計室印製,保管並製作登記簿登記領用、作廢以利查核。
(3)開立教育部暨校外機關補助、委辦等經費收據。
2.保管現金、有價證券等有關出納之各種單據-
(1)本校公庫:台灣銀行中壢分行。
(2)其他往來銀行:台灣銀行建國分行、郵局、萬泰商銀等。
3.登記出納收支款項登記表及填製各項出納憑證與報表-
(1)各項現金收入、支出登錄於收支款項登記表並印製報表備查。
(2)編製現金銀行報表。
4.支付廠商款項-
(1)根據支出傳票開立支票或辦理付款等事宜並保存支票存根備查。
(2)通知廠商領款或郵寄。
5.發放教職員工薪津-
(1)教師兼代課、輔導課鐘點費、重補修鐘點費及各項津貼、補助費之發放。
(2)年終獎金及考績獎金:依人事室通知辦理。
(3)代扣所得稅、健保費、勞保費、公保費、貸款及其它應(補)扣款項等。
(4)依據教職員工薪資發放實施要點,委託平鎮高雙郵局辦理轉帳事宜。
6.教職員工所得稅之扣繳-
(1)依員工動態計算教職員工免稅額,並填具薪資所得扣繳稅額繳款書,於次月10日前至公庫繳納。
(2)每年1月底前向國稅局辦理上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申報事宜。
(3)印製教職員工扣繳憑單。
7.代繳費用-
水電費、公保費、健保費、勞保費、電話費等。
8.製作學生繳費三聯單-
(1)印製學生註冊繳費、輔導費(交通費、作文費、特色課程、社團費、家政材料費、健康檢查費等)繳費單。
(2)印製學生服裝費等繳費單。
(3)學生註冊後退、休學、學雜費等退費事項。
9.發放學生獎學金-
依據教務處註冊組名冊開立各類獎助學金支票。
10.印鑑變更-
(1)各往來銀行印鑑之變更(甲存、乙存、定存等)。
(2)變更統一編號編配書負責人。
11.其它上級交辦與業務有關之事項。
收(退)費方式
收費注意事項:
1.班級費用請以班為單位繳納。
2.班級或個人繳費請以通知單為憑證繳納項目。
3.班級或個人繳納費用請於下午2:00以前繳納至出納組。
退費注意事項:
1.個人退費請憑原收據、主辦單位簽章准予退費及個人退費單辦理退費。
2.班級總額退費請憑原收據、主辦單位簽章准予退費由導師辦理退費。
3.班級或個人退費請於下午3:00以前至出納組辦理退費。
出納組:
1.全校收入、支出帳目
2.教職員工薪資發放所得稅扣繳等業務
3.出差旅費、講師費等業務
4.學生業務及退收緻費一切事務
5.有關金錢事項請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