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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訊息 :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來函宣導「請勿騎乘公共自行車進入公園」
作者 學務處-生輔組 於 2018年04月16日 16:52:31 (202 次閱讀) 該作者發佈的其他新聞

本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公園內不得有未在指定場所使用腳踏車、直排輪、滑板車或從事溜冰、高爾夫球活動,請本校師生遵守前述規定,避免觸法並維護公園使用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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