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六和高中102學年度性別平等及特殊教育系列活動-「性別平等與特殊教育標語創作比賽」辦法
桃園縣六和高中102學年度性別平等及特殊教育系列活動
「性別平等與特殊教育標語創作比賽」辦法
103.04.25擬定
103.04.30核定
一、目的:藉由觀念宣導及活動辦理,協助學生澄清性別平等與特殊教育的正確認知,培養學生多元性別及多元族群之包容、接納、尊重的態度,以建立無性別歧視的融合教育環境,實現性別平等教育目標。
二、參加對象:
1.本校國高二學生,每班至少繳交一件作品;每件作者以一位為限。
2.其他年級學生自由報名參加,每件作者以一位為限。
三、活動內容:
(一)國二學生創作性別主題(例如,性別角色、兩性交往、美貌標準、人體廣告、性侵害或性騷擾、家庭暴力…等)相關之標語。高二學生創作特教主題,與促進人與人之間的包容、接納相關之標語。
(二)字數以30字(含)為限,須為原創作品,不得抄襲,否則依校規議處。
(三)作品呈現以主辦單位提供之紙張或格式為限。
(四)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如有需要,請自行留底。
(五)得獎作品將公開展示,供全校觀摩。
四、收件日期:即日起~5/26止。
五、評分標準:
(一)由主辦單位邀請相關教師擔任評審委員。
(二)評分比例:題材與理念40%、文字流暢30%、創意見解30%。
六、獎勵方式:各班取優良作品若干,前三名頒發獎狀及嘉獎,以資鼓勵。參賽未得獎者-服務學習時數1小時、第三名-嘉獎1支及服務學習時數1小時,
第二名-嘉獎2支及服務學習時數1小時、第一名-小功1支及服務學習時數1小時
七、經費:由輔導室年度經費支出。
八、本辦法經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及特殊教育委員會會議通過,呈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由校長核可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