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7年1月5日師大特教字第1071000185號函辦理。二、本案相關資訊如下:(一)研習日期:107年4月8日(星期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30分。(二)研習對象: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及國民中小學學校教師。(三)研習地點: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臺北院區前瞻廳(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三段30號)。(四)報名方式:於107年2月28日(星期三)前至特殊教育通報網(https://www.set.edu.tw/actclass/act/default.asp)教師研習→大專特教研習專區報名,全程參加人員核給8小時研習時數證明。三、本案報名參與人員,研習期間由服務學校逕依差勤管理相關規定本權責核予差假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