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畫名稱:
教育部委辦106學年度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推動工作-「就是要學好數學(Just Do Math)計畫」3:數學活動研習營
二、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與學前教育署
三、委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
四、協辦單位: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各縣市數學輔導團
五、申請辦法與辦理資格:
(一)經由各縣市數學輔導團推薦學校或由學校自行提出申請。
(二)申請學校校內至少需有兩名領有本中心「數學活動師」證書之數學活動師參與計畫。
(三)申請學校可額外另覓領有「數學活動師」證書的活動師參與數學營授課,跨校合作。
(四)將於106年12月29日前參與活動師培訓,並領有活動師證書之教師亦可申請辦理。
六、辦理數學活動研習營寒假班相關訊息:
(一)辦理方式:
1. 一般地區學校
分為國小組中年級、國小組高年級和國中組,每校至多申辦3個班級(國小不限組別),一個班級為3班次,每班次辦理半天,授課2單元,每單元1.5小時,授課時數共3小時。每單元2位老師授課(一位主要授課,另一位協同教學),並有義務參與地區性教學研討會進行教學分享。
2. 偏遠地區學校
分為國小組中年級、國小組高年級和國中組:每校至多辦理3個班級(國小不限組別),一個班級為3班次,每班次辦理一天,授課3單元,每單元1.5小時,授課時數共4.5小時。每單元2位教師授課(一位主要授課,另一位協同教學),並有義務參與地區性教學研討會進行教學分享。。
(二)研習內容:數學活動師培訓研習營所教授之奠基模組(一期、二期、三期皆可)。
(三)授課教師:
1. 主要授課教師資格:領有與授課內容相對應之活動師證書。
(如:領有一期模組國小高年級活動師證書者,可上一期國小高年級課程;領有二期模組國小高年級活動師證書者,可上二期國小高年級課程,以此類推)。
2. 協同教學教師資格:領有活動師證書之教師。
(四)營隊人數:
1. 一般地區學校以每班 30 人為原則。
2. 偏遠地區學校以每班 15 人為原則。
(五)營隊辦理時間:107年1月19日~107年2月20日。
(六)報名方式:
1. 第一階段寒假班名額為450班,申請後經由數學教育中心審查,並於中心網站公告辦理資格。
2. 申辦時間:106年11月27日(一)~106年12月29日(五)下午5:00前
3. 請填寫「106 年度辦理好好玩數學活動研習營寒假班」申請表及計畫書(請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網站申辦公告中的附件下載檔案) 每一份申請表僅填寫一個組別(國小中年級、國小高年級、國中組),至多勾選三個班次,並搭配一份計畫書(計劃書請依所要申辦的班次填寫相關課程規劃、授課教師及經費預算),若要額外申辦其他組別之營隊,請另外填寫第二份申請表及計畫書。並請於2017年12月30日(五)下午5:00前(以郵戳日期為憑),將申請表及計劃書以紙本掛號郵寄至「11677台北市文山區汀州路四段88號數學館M103 專任助理黄緯宏收」,逾期不受理。
4. 經中心審查辦理資格後,如無法辦理請於107年1月15日前來信或來電告知。
E-mail:mathfun6607@gmail.com
電話:(02)7734-6607
(七)寒假班營隊辦理公告時間:
寒假班辦理資格將於107年1月8日(一)上午10:00公告於中心網站並寄信通知。如有任何異動或相關資訊,請隨時留意中心網站(http://www.sdime.ntnu.edu.tw/main.php)。
七、補助費用
(一)每校至多申辦3個班級為原則,每位活動師至多可上9個單元(因名額有限,同時也為讓更多活動師有辦理營隊的機會)。
(二)酌予補助授課教師鐘點費(授課教師與協同教學教師鐘點費);印刷費、材料費(核實報銷)以及辦理營隊之相關費用;偏遠地區學校另有補助膳費(核實報銷)。
(三)詳細補助、報帳流程資訊於核定辦理後一併通知。
(四)以上經費補助核銷事宜,需於107年2月28日前寄回核銷、問卷、學生學習成效諮詢意見表、上課錄影等資料,得給予辦理營隊相關經費之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