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訊息 : 轉知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辦理「2017新北市學生影像新星獎」徵件競賽一案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文化局106年1月13日新北文藝字第1060084206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資訊摘述如下:
(一)參賽資格:國內經政府立案設立許可之大專院校、高中職在學生,或影片完成時尚在校之學生。組隊報名者,其主創人員應有二分之一以上為我國在校學生,主創人員包括製片、導演、編劇、主要演員(主、配角)。
(二)影片主題:不限。
(三)影片規範:類型不限,惟區分劇情類及非劇情類收件、評審及頒發獎項,影片並應為105年9月1日以後完成,且長度不超過60分鐘。
(四)徵件期:自即日起至106年7月14日止,一律採網路報名。
(五)總獎金145萬元,共20個獎項,不分類首獎獨得40萬元。
三、檢送「2017新北市學生影像新星獎」徵件辦法1份,或請上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官網(http://www.culture.ntpc.gov.tw/)「徵件」項下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