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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訊息 : 國教署辦理106年度應邀赴韓國教育旅行參訪交流(學生團)
作者 學務處-訓育組 於 2016年11月18日 16:24:01 (528 次閱讀) 該作者發佈的其他新聞

請有興趣的同學自行下載報名表, 並於11/24(四)17:10 前交至訓育組

轉知 國教署 106年度應邀赴韓國教育旅行參訪交流實施計畫

(學生團)

目的:應韓國教育旅行協會邀請參加國際教育旅行參訪,增進相互理解,及促進兩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交流。

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本署)

日期:106年2月22日(三)至2月26日(日),共5天4夜。

行程(依韓方安排):學校文教機構參訪、特色文化古蹟歷史建物巡禮與體驗等。本項邀訪為團體行程,團員應依邀訪單位安排,全程參與活動,不得任意離隊或要求個人行動。

團員16名,成員如下:

(一)隨團指導老師1名:由承辦學校遴派適合人員擔任。

(二)各高級中等學校學生15名:由學校初審推薦合於下列條件學生,送本署辦理複選及決選後,遴選結果(含優先順序及備選人員)經核定後公布:

1、具中華民國國籍及各高級中等學校在學之高二學生。

2、對韓國文化或語言有高度興趣者。

3、積極參與社團活動,且有具體成效者。

4、合於以上條件,且能以英語或韓語流暢對談者,優先錄取。

(三)參訪學生遴選程序

1、填寫報名表件並附家長同意書(如附件),中英文自傳(A4紙張書寫或繕打,字數1000字為限,自傳應由學生本人撰寫,勿請他人代擬),各1份。

2、初選:由各校視學生參加意願,填列上開表件經學校審查推薦(1校以1名為限),送承辦學校進行複選。

3、複選:採書面審查,由承辦學校依合於條件者,選出若干名進入決選。

4、決選:由承辦學校籌組決選遴選小組,以面談方式辦理決選,擇優錄取15名正取及備取若干名,經核定後,參加行前講習。

5、行前講習:面談後錄取之正取、備取學生,由承辦學校於出訪前辦理行前教育研習。

基於平等互惠及國際交流禮儀,如獲遴選之學生須配合學校安排接待同年度來臺訪問之韓國學生,不得異議。

經費:

 (一)參訪者機票及在韓食宿、交通由邀請單位負擔。參訪者自付零用、購物、護照費用,保險費由參訪者於國內自行付費加入旅遊保險,以保障自身安全。

 (二)行政費用由本署補助。

本計畫奉核定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悉依臺韓雙方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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