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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訊息 : 105年青年志工績優團隊全國競賽
作者 學務處-訓育組 於 2016年07月29日 12:26:20 (483 次閱讀) 該作者發佈的其他新聞

105年青年志工績優團隊全國競賽

壹、活動目的:

一、 遴選傑出之青年志工服務團隊,做為青年參與志願服務之標竿。

二、 展現多元創意服務內涵,擴散青年志工分享與學習效果。

貳、主辦機關: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参、競賽組別:

一、青少年組:高中職及國中團隊。

二、青年組:大專校院及社會青年團隊。

三、青卓組:參加本署青年志工績優團隊全國競賽,於4年(101年-104年)內2次獲優勝獎前三名之團隊。

肆、參賽條件:

一、 105年於國內從事社區、教育、環境、健康、文化、科技6大面向之志願服務活動,且同一服務計畫未獲教育部各司署其他活動獎勵金者,均可報名參賽。

二、 團隊成員為12歲至30歲(即民國75年1月1日至民國93年1月1日出生)之青年,每隊6人至30人。

三、 每一團隊以報名一組為限。

四、 具有參加青卓組資格之團隊,不得報名參加青少年組或青年組,如經發現,由主辦機關逕予調整競賽組別。

伍、評選作業:

一、 評選:分初選(資格審查)、複選(書面審查)及決選(現場簡報及詢答)三階段進行;競賽成績包含複選及決選分數,其中複選分數占40%;決選分數占60%。

(一)      初選:由本署組成工作小組,依應備文件辦理資格審查,合格者進入複選。

(二)      複選:

1.由本署邀集專家學者擔任評選委員,依評分項目進行書面審查,並召開複選共識會議,各組擇優評選至多20隊進入決選,入選名單將公布在本署官網(https://www.yda.gov.tw/)。

2.同一學校或單位,通過複選隊數每組以3隊為限。

3.複選認有查證必要時,得請本署各青年志工中心協助實地了解再行評定。

(三)      決選:

1.各組決選團隊進行現場簡報及詢答,由評選委員依評分項目分別評分,經決選共識會議,決定得獎團隊名單。

2.每一決選團隊進行現場簡報8分鐘(報告準備時間2分鐘,逾時即進入簡報時間,簡報7分鐘響鈴一聲,8分鐘響鈴兩聲立即結束)及回答8分鐘(採統問統答方式)。

3.每一決選團隊參加簡報人數最多以10人為限,且名單須與團隊成員一覽表相符,如有違反將取消團隊參賽資格。

二、 評分項目:

(一)      複選:

1.服務規劃及執行成效與影響性(40%)。

2.服務特色及資源結合運用(40%)。

3.團隊分工及運作(20%)。

(二)      決選:

1.服務創意與執行(40%)。

2.服務貢獻與團隊運作(40%)。

3.簡報及詢答完整度(20%)。

陸、獎勵方式:每組評選出優勝獎3名、特別獎2名及佳行獎。

一、 優勝獎:

(一)      第一名:1名,青年組及青少年組各頒發獎金新臺幣(以下同)5萬元;青卓組獎金6萬元。

(二)      第二名:1名,青年組及青少年組各頒發獎金4萬元;青卓組獎金5萬元。

(三)      第三名:1名,青年組及青少年組各頒發獎金3萬元;青卓組獎金4萬元。

(四)      優勝獎得獎團隊,分別頒給獎座1只、所有團員獎狀1張,各團隊另得由1位團員參加青年志工績優團隊海外參訪學習活動。

二、 特別獎:分為特殊貢獻獎及服務創新獎2項,每組每項各1名,青年組及青少年組各頒發獎金2萬元,青卓組獎金3萬元、得獎團隊分別頒給獎座一只、所有團員獎狀一張。

三、 佳行獎,各團隊頒發獎金1萬元、所有團員獎狀1張。

四、 其他獎勵:

(一)  以上各獎項得獎團隊指導老師或督導,頒給感謝狀1張。

(二)  未進入決選之團隊,得依需求領取參賽證明1張。(請於報名表需求欄位上註明)。

五、 以上各獎項,擇優錄取並得從缺,且同一團隊不得重複得獎。

柒、得獎團隊公布及表揚:

一、 得獎團隊名單(不公布名次)於106年2月下旬公布在本署官網(https://www.yda.gov.tw/)。

二、 頒獎典禮當天公布所有競賽組別得獎名次並予表揚。

捌、報名資訊:

一、        報名時間自105年11月1日起至105年12月26日止(報名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 報名方式:

(一)      應備文件:(1式7份,請依序排列)

1.封面(如附件1)。

2.報名表(如附件2)。

3.服務計畫內容摘要表,青少年及青年組如附件3,青卓組如附件4

4.團隊成員一覽表如附件5

5.其它可顯現團隊服務活動成果之105年資料(如媒體報導、影音紀錄等)。

6.參賽團隊所送之參賽資料,應符合報名之競賽組別,並據為評分重點,其它不屬於105年資料不必提供,亦不列入計分。

7.青卓組請就近4年(101年-104年)曾得獎團隊或延續性服務方案之持續性、影響性及本年度的創新特色,分別具體述明。

(二)      應備文件一律使用105年競賽計畫附件之格式,不得自行變更格式,格式如下:直式橫書、字體14字元、行距固定行高21pt、頁碼置中、不得超過25頁(含附件),以雙面列印及左側裝訂成冊。參賽資料不全、格式不符,或頁數超過25頁者,不具參賽資格。

(三)      為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請報名團隊之團隊成員、聯絡人、指導老師或督導均須簽署「團隊資料提供同意書」1份(附件6),授權本署推動相關業務之使用。

(四)      為確保團隊參賽資料未侵害他人著作權,且未以同一服務計畫獲得教育部各司署的獎勵金,請報名團隊隊長、指導老師或督導其中1人簽署「參賽資料切結書」1份。(附件7

(五)      收件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3樓「教育部青年發展署青年志工績優團隊全國競賽工作小組」收,以掛號方式郵寄。於信封上註明「參加105年青年志工績優團隊全國競賽○○組(青少年組、青年組、青卓組)」。

玖、作業期程:各階段作業期程如下。

(一)      參賽資料截止收件日期:105年12月26日(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      初選作業:106年1月上旬。

(三)      複選作業:106年1月。

(四)      決選作業:106年2月。

(五)      得獎名單公布:106年2月下旬。

(六)      頒獎典禮:106年3月或4月(實際日期另行公告)。

拾、備註:

一、 入圍決選團隊得補助往返交通費,各團隊補助以3人為限,補助額度最高以火車自強號計算,外島地區補助額度最高以機票計算核實報支。

二、 得獎團隊出席頒獎典禮得補助往返交通費,各團隊補助以8人為限,補助額度最高以火車自強號計算,外島地區補助額度最高以機票計算核實報支。

三、 競賽計畫如有修正或變更,即時公告在本署官網(https://www.yda.gov.tw/)。

四、 得獎團隊獎金請以隸屬單位(須合法立案)之名義請領,本署並以該單位為所得對象,依規定開立扣繳憑單,如無隸屬單位之團隊,得推派代表人領取(不以1人為限),並以該代表人為所得人,開立扣繳憑單。

五、 如青卓組報名參賽隊伍未達3隊,則併入青少年及青年組評選;若青卓組未辦理時,則青少年組及青年組特別獎 (特殊貢獻獎及服務創新獎) 得獎團隊,可各派一位團員參加績優團隊海外參訪學習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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