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務訊息 : 105學年度第三梯次特殊生鑑定安置(適用國中)
105學年度第三次(特殊生)鑑定提報自即日起開放報名,截止日至105年9月9日。
請各班級導師、家長經觀察、輔導後,協助提出需鑑定的學生名單,
本梯次鑑定進行項目:
(1)新個案提報(需有認輔追蹤至少一學期之紀錄)。
(2)舊個案重新鑑定
(3)放棄特殊生身份(由家長主動提出)
若學生有疑似學習障礙、情緒障礙;重大傷病證明、自閉症(需經醫療診斷)、罕病(嚴重至影響生活)、其他感官障礙等,自即日起可提出討論。
聯繫電話:(03)4204000分機705 特教蘇謙柔老師
十分感謝您的配合!
敬祝 平安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