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訊息 : 轉知中壢媽祖文教基金會清寒優秀獎學金(國高中)
財團法人桃園縣中壢媽祖慈善文教基金會
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設置辦法
一申請資格
1.設籍中壢市、平鎮市、楊梅市轄區內就讀國中、高中(職)、及大專院校清寒優秀學生。
2.領有市公所中低收入證明,或各學校校長開立證明之清寒學生者。
3.學年總成績:智育成績,國高中學生平均需達85分以上,每單科成績不得低於60分,操行甲等或80分以上。
二獎助金額: 國中生每名發三千元,高中生每名伍仟元整
三審核程序:
填具獎學金申請書
繳驗戶籍地身分證影本
繳交戶籍地鄉鎮市公所中低收入證明,或學校開立清寒證明。
繳交前一學年上、下學期成績證明。
四申請日期:
本獎學金於每年九月一日起,至九月卅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請處所: 中壢市建國路100號1樓(一律採通信報名申請)
六表揚日期:預定十月份,時間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