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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訊息 : 轉知桃園縣生命之歌關懷協會(飛揚青春學園)招生簡章
作者 教務處-註冊組 於 2015年08月27日 10:50:00 (1361 次閱讀) 該作者發佈的其他新聞

飛揚青春學園招生簡章

 

一、依據:

(一)教育部103年9月15日桃教中字第1030063281號書函辦理「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中輟生預防追蹤與復學輔導工作原則」及「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撥結報作業要點」。

(二)教育部對桃園縣政府104度友善校園工作合作式中途班實施計畫。

 

二、復學輔導就讀對象:

對象:桃園市境內各國民中學在籍學生,因家庭變故、家境清寒及家庭功能不彰而中輟或有中輟之虞,乏人照顧而有意願暫時到本學園就讀者。

        

三、復學輔導就讀名額總額:

(一)招收七~九年級總額以15人為限。

 

四、申請方式:

(一)學年初復學輔導就讀:

     1.由學校提出申請。

2.申請與復學輔導就讀程序

(1)在學學籍學校提出申請後,由本學園成立復學輔導就讀執行小組進行審核作業。

(2)審核包括書面審查、家庭訪查及晤談。

(3)本學園復學輔導就讀執行小組針對審核結果提出復學輔導就讀名單。

(二)學年中復學輔導就讀:

1.因特別需要輔導處理者。

2.學年中復學輔導就讀之學生,經學校提出申請者。

3..申請與復學輔導就讀程序

(1)由學校提出申請,經本學園暫時同意復學者。

(2)一個月後由本學園復學輔導就讀審查小組進行審核者。

(3)不符合復學輔導就讀資格個案通知原申請單位接回個案。

 

五、申請時間:

(一)學年初復學輔導就讀:民國104年01月01日至104年12月31日止。

(二)學年中復學輔導就讀:不定時接受申請。

六、申請名稱、住址、電話:

       (一)名稱:桃園縣飛揚青春學園

    (二)住址:33544桃園縣大溪鎮介壽路1267巷55號

    (三)電話:(03)307-1623

           傳真:(03)389-4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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