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務訊息 : 104學年度第1學期國中部身心障礙鑑定申請書
親愛的家長您好,依據桃園市政府來文指示,須向全校同學提出身心障礙鑑定普查。
如您認為孩子可能具有強烈情緒困擾/學習障礙/其它障礙問題,可於9/4(五)前向本校輔導室提出鑑定申請,申請資料如附件。
1.申請資料如附件。
2.如有疑問,請洽輔導室蘇老師(分機705)或侯老師(分機701)。
附件:
國中部104-1桃園市104學年度身心障礙(非學情障)學生鑑定申請說明.doc
國中部104-1桃園市104學年度情緒行為障礙學生鑑定申請說明.doc
國中部104-1桃園市104學年度學習障礙學生鑑定申請說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