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教鑑定申請)103學年度第一學期特教鑑定申請事宜
~~注意事項:回條繳回日期最慢為9/9(二),而非原本的9/8(一),造成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注意事項:回條繳回日期最慢為9/9(二),而非原本的9/8(一),造成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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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國高中部學生家長注意,依據國民教育署及桃園縣政府來文,本校將進行特教鑑定普查服務。
本學期第一次特殊教育鑑定申請,訂於9/2(二)-9/9(二)提出書面申請。
國一.國二以及高一.高二,書面資料本校將於9/2(二)請貴子弟帶回家,如遺失,可直接於此網頁下載填寫。
不論貴子弟是否提出申請,都需填寫回條(最慢9/9繳回給班導師)。
國三及高三學生不發放書面資料,因國民教育署及桃園縣教育局告知,準畢業生原則上不受理申請。但如果家長認為貴子弟確實符合申請需求,也能自行下載資料,或是請孩子至輔導室領取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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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家長認為孩子有嚴重的情緒問題(需排除單純的青少年叛逆),或是有學習障礙(如感覺孩子注意、記憶、理解、推理、表達、知覺或知覺動作協調等能力有明顯的問題,以致在聽、說、 讀、寫、算等學習上有顯著困難,也要排除單純是小孩不喜歡唸書),都可以提出申請鑑定。另外,如孩子有肢體障礙.視聽力障礙...等也可提出申請。
如申請通過,孩子將具有特教學生身份,學校將提供合適的教育服務。
鑑定過程曠日費時,請家長不要因為孩子突然不聽話(可能是單純的家庭溝通問題)或是變得不愛唸書(可能是壓力過大)就幫小孩提出特教鑑定申請,以避免浪費教育資源。如還有任何疑問,可先與導師討論或是電聯輔導室侯老師(分機704)。
感謝家長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