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務訊息 : 學期補考監考老師注意事項請參閱
親愛的監考老師您好:
辛苦您了,煩請您協助監考高中補考事宜。請幫忙完成。
1.煩請監考老師於07/07(一) AM 08:40前至教務處領取試卷。
2.考試時間為AM 09:00 –AM 11:00
開始測驗,如遲到二十分鐘者,仍可入場施測。測驗開始後二十分鐘內,不得提早離場。
3.考卷發放後,請確實要求學生核對考試科目試卷是否無誤,並要求考生於清冊中簽名。
4.補考過程中,請協助完成學生資料核對(含學生證檢查)並於紙張中註記所發現之異常狀
況,最後請監考老師於名單上簽名,以示負責。
5.煩請監考老師要求學生勿將試卷拆開分科,分班分科整理試卷之試務請由監考老師協助完成,並將同科對摺後放回該班試卷袋中,以方便批閱老師領卷。
6.該班全部考生應試完成後,請監考老師關閉電源及門窗(門無須上鎖,會交由專人協助
完成) ,但前門窗邊張貼之補考名單與座位表,請協助幫忙撕掉,讓窗面保持乾淨,
感謝您的幫忙。謝謝老師您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