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班於5/22(三)前繳交園遊會班級規劃表
預計於5/31(五)中午舉行攤位抽籤
桃園市六和高級中等學校107學年度畢典系列活動-園遊會實施辦法
108.05.13擬定呈核通過
壹、依據:依桃園市六和高級中等學校106學年度畢業典禮系列活動實施計畫辦理。
貳、目的:
一、歡送本校高中部第59屆、國中部第16屆畢業生,增進同窗情誼。
二、發揚愛校精神,凝聚班級團隊向心力,增加歡樂氣氛。
參、主辦單位:學務處。
肆、協辦單位:各處室。
伍、實施對象:高中及國中部一、二年級各班。
陸、實施地點:智慧樓後方停車格區塊。
柒、辦理時間:108年6月6日(四)。
捌、活動方式:
一、以班為單位,各班設置一個攤位,攤位位置由各班代表統一抽籤決定。
二、各攤位內容及預算由各班自行討論,經班導師同意後行之;全面禁止攤商進入校園。
三、各攤位內容須注意嚴格要求飲食衛生安全,並注意課桌椅之維護,避免桌面之毀損。
四、嚴禁設置高危險或安全性堪虞之攤位(砸水球、砸派、油炸等活動亦屬之)。
五、各班須指派會後清潔人員,負責場地之復原及整理。
六、各班攤位之宣傳單,請發放至各班班級櫃,切勿隨意張貼。
七、各班可與相關愛心機構合作,將收入之20%捐出(1,000元為底限),憑捐獻收據,可換全班同學之服務學習時數4小時。
八、活動全程現金、點券交易皆可。
玖、活動流程:
時間 | 活動項目 | 活動地點 | 備註 |
08:00~10:30 | 攤位佈置及準備 | 各班攤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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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 園遊會開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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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2:30 | 園遊會進行中 | 各班攤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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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13:30 | 園遊會結束 環境復原 | 全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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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4:00 | 全體學生返回教室 | 各班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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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點券設計:每張點券面額新台幣100元。(由5元、10元、20元組成)
拾壹、發放對象:全校教職員及高、國三學生每人一張點券。
拾貳、點券兌換:各班點券清點結算後,以班級為單位於6/11(二)起至出納組兌換現金,各班所有園遊會收入歸各班自行運用。
拾參、獎勵:導師可依班級各組負責同學之表現,給予嘉獎獎勵。
拾肆、其他:
一、點券兌換,請貼妥兌換黏貼單後,於6/12(三)下午3:00前兌換完畢(逾期不接受兌換)。
二、各班與相關愛心機構合作之捐獻收據,亦請於6/14(五)前,持據至訓育組領取班級服務學習時數4小時。
三、活動結束後,請各班於6/14(五)前繳交一份同學撰寫之活動報導(300字以上之說明及活動照片4張格式如附件,完成後將檔案寄至han@mail.lhvs.tyc.edu.tw信箱)。
拾伍、經費來源:由學務處項下經費支應。
拾陸、本計劃呈校長核定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另行修正或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