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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專區 : 108年度The shiner清寒獎助學金申請辦法(公私立高中職)
作者 教務處-註冊組 於 2019年02月19日 09:22:26 (360 次閱讀) 該作者發佈的其他新聞

一、適用對象:家庭清寒但一心向學且表現優異的公私立高中職學子。
       每校報名件數上限為三件。
二、適用時間:108年度(107學年度第2學期)。
三、獎學金項目:The shiner清寒獎助學金。
 1. 申請資格:
       家境清寒同學除必須符合第一項外,其餘任一項符合者可由校方推薦申請。
       (1)未曾受本會「火炬助學計畫」資助者。
       (2)家境清寒,仍有優秀表現者。
           舉凡成績優異,或於某領域(文學、音樂、藝術、語言、體育、科技等或其他)展現高度的潛能與興趣者,可經由校方或老師推薦申請此獎助學金。
       (3)雖環境清貧或遭逢家變,仍於逆境中展現美好品德者。
 2. 獎學金金額:每人NTD 3,000元整。
四、注意事項:
 1. 本會清寒之認定標準(符合其中一項即可):
  (1) 各校班導師認定並推薦之家境困頓、亟須扶助鼓勵、低收入戶者。
  (2) 經本會實地訪視認定家境困頓須扶助者。
  (3) 經各社福團體或家扶中心認定家境困頓須扶助者。
 2. 已獲學雜費項目全額減免、已獲其他單位提供之獎學金,本會仍接受申請。 
 3. 本獎助學金申請由學校統一辦理,個別申請者恕不受理。
 4. 凡向本會申請獎助學金者,本會將視情況指派人員致電或實際至校訪查。
 5. 如未能接受訪視或有不符合本會規定之任何一項者,則取消其申請。
五、申請需附文件:
 1. 本會申請書 (請自行影印附件表格,或於本會網站下載)。

   2. 自傳:請簡述自己的家庭情形、個人興趣、志向等,或任何你想讓我們了解關於你的事情,不限字數,毋須制式。
   3. 老師推薦函:請校方/老師將申請學生的家庭、學習、個人的情形詳實以告,若認為某學生情形需特別照顧及關心,煩請註明於推薦函內,本會將視情形深入了解,並可能提供更多協助。
   4. 註冊費通知單或收據:請提供本學期註冊費(包括學費、雜費等)繳交通知單或收據影印本一份,目的在於讓我們了解該學生每學期需負擔的費用金額。
   5. 成績單:上一學期(107學年度上學期)加註各科成績分數之學校成績單正本或蓋學校章戳之成績單影印本一份。
   6. 低收入戶證明、清寒證明、家長失業證明(無則免附)。
六、申請辦法:
   1. 申請人凡符合以上各項獎學金規定者,請於本學期正式註冊後,備妥所有文件由校方或導師向該校申請。
   2. 申請人資料經該校審查屬實,學校於108/03/08前統一將所有申請人文件寄回本會審理,請各校承辦人員務必確實填寫以下資料:

 

1)線上報名系統https://goo.gl/forms/eSgHf0VygqtMBXuK2

2)附表一之「獎助學金資料表」

   3. 本會審核通過後,將開立即期支票並託由學校轉發予獲獎人。
   4. 若欲查詢獲獎名單,請於108/03/08至本會官方網站>最新公告查詢。
   5. 以上若有未盡事宜,煩請來電本會洽詢。
       (02)2533-7008 楊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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