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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訊息 :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7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桃園市107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儲訓研習實施計畫」
作者 教務處-教學組 於 2018年12月10日 13:13:18 (235 次閱讀) 該作者發佈的其他新聞

壹、依據

一、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

二、桃園市107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

三、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實施要點。

四、教育部發布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

貳、目的

一、培訓教師教學輔導知能,在校內透過公開授課、公開觀課、參與專業學習社群與偕同教師專業成長,共同推動教師專業發展。

二、協助瞭解「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

叁、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單位:桃園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桃園區西門國小)

肆、研習人員

一、參加研習人員資格:

(一)具5年以上正式教師之年資,並有5年以上實際教學經驗。

(二)具備舊制評鑑人員進階證書、或專業回饋人才進階培訓證書。

(三)經學校校務會議、教評會、課程發展委員會或行政主管會議等相關會議公開審議通過後,送請校長簽章推薦參加,

惟各校推薦之累積人數不得超過教師編制的50%。推薦表格式如附件1。

(四)本研習預計錄取30位。

伍、研習內容

一、參加研習者,須先於「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https://atepd.moe.gov.tw/)註冊帳號,並編輯任職學校,

始得報名,請各校教師至「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報名登錄;課程名稱:「桃園市107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儲訓實體研習」。

二、本實體研習課程時數總計24小時(含專題研討、講解、實作與演練):

1.教學觀察與會談技術(II):6小時。

2.有效教學與班級經營(II):6小時。

3.教學輔導理論與實務:3小時。

4.教師領導理論與實務(含學習社群規劃與經營):3小時。

5.教學行動研究:3小時。

6.人際關係與溝通實務:3小時。

三、研習課程表

桃園市107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儲訓實體研習

日期

時間

課程名稱

講師

地點

01/22

(二)

08:40-09:00

報到

觀音國中

柯斯媛校長

西門國小

09:00-12:00

教學觀察與會談技術(II)

12:00-13:00

休息時間

13:00-16:00

教學觀察與會談技術(II)

01/23

(三)

08:40-09:00

報到

觀音國中

柯斯媛校長

西門國小

09:00-12:00

有效教學與班級經營(II)

12:00-13:00

休息時間

13:00-16:00

有效教學與班級經營(II)

01/24

(四)

08:40-09:00

報到

觀音國中

柯斯媛校長

西門國小

09:00-12:00

教學行動研究

12:00-13:00

休息時間

13:00-16:00

人際關係與溝通實務

01/25

(五)

08:40-09:00

報到

東安國中

吳大志老師

西門國小

09:00-12:00

教學輔導理論與實務

12:00-13:00

休息時間

13:00-16:00

教師領導理論與實務

(含學習社群規劃與經營)

四、輔導教師取證資格:

1.完成教學輔導教師儲訓實體研習,共24小時。

2.完成教學輔導教師實務探討課程,共6小時。

3.3年內完成4項專業實踐,說明如下:

4.擔任專業回饋人員,觀察同儕公開授課,並依教學觀察三部曲(或備課、觀課、議課),給予對話與回饋至少2次。

5.協助輔導實習學生、初任教師、新進教師或自願專業成長之教師,時間達12週以上。

6.開放任教班級,公開授課至少2次。

7.擔任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並具有學校核發之證明者。(註:教師專業學習社群不限類別,領域召集人、學年主任等,皆可屬之)

五、取證流程:完整參與本24小時培訓課程,並且接續參與6小時實務探討課程,以及3年內完成4項專業實踐後,依規定繳交相關表件

送交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師專業發展專業回饋人才培訓中心審核,通過後核予教學輔導教師證書。(依臺師大公告為準)

六、取證後的回饋服務事項

積極領導學校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協助輔導實習學生、初任教師、新進教師或自願專業成長之教師;發揮教師領導之功能。

七、研習注意事項

1.本研習採線上報名方式,不受理現場報名,請研習教師注意與配合。

2.本研習須全程參與24小時,方能核予研習時數。課程均於上午9時開始至下午4點結束。上午8點40分開始報到請教師們準時出席避免影響講師授課。課程中凡有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及請假,則該課程即視為缺課,若欲取得研習證明則需進行補課。

3.報名後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須請假者,請於課程開始3天前致電教專中心(03-3342351#29 江瑋恩小姐),以安排其他人員遞補;若課程當日之不可抗力因素,亦請於第一堂課程開始前致電教專中心請假。

4.本次研習提供餐點,報名時請選擇葷素。

5.本項研習會場不提供紙杯,敬請與會研習人員自行攜帶環保杯。

八、其他

一、辦理研習之工作人員、參與研習之講師及學員請所屬學校惠予公假登記,課務自理,研習當日適逢假日,得於一年內核實補休。

二、完成全部研習後,核給24小時研習時數。

三、擔任本計畫工作人員於活動圓滿完成後,依「桃園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工獎懲標準補充規定」敘獎,以茲鼓勵。

四、每場次依本市教師優先錄取,再開放其他縣市教師補足。

五、如天候不佳則依人事行政局公告辦理,課程如有調整另於「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公告。

陸、經費來源

由教育部補助辦理107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經費項下支應。

柒、預期效益

一、建置公開授課及專業回饋工作的基本人力資源。

二、教學輔導教師能具備教學觀察、輔導教學改進知能。

三、教學輔導教師能具備學習社群經營與規劃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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