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專區 : 桃園市平鎮區公所莊垂房清寒暨邱瑩東身心障礙獎學金
平鎮區107年度莊垂房清寒獎學金及邱瑩東身心障礙獎學金申請。 | |
發布單位: | 民政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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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107-10-30 |
截止日期: | 107-11-15 |
提供單位: | 民政課 |
詳細內容: | |
一、獎學金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07年11月15日止,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二、申請莊垂房清寒獎學金,應檢附下列文件,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逾期或 個別申請者不予受理。 (一)申請書一份。 (二)前學年總成績證明一份(應有未曠課紀錄且功過相抵未受小過以上處分 紀 錄)。 (三)新式含記事戶口名簿影本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一份。 (四)有效期限至當年度十二月三十一日之低收入戶證明一份。 三、申請邱瑩東身心障礙獎學金,應檢附下列文件,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逾 期或個別申請者不予受理。 (一)申請書一份。 (二)前學年總成績證明一份(應有未曠課紀錄且功過相抵未受小過以上處分 紀錄)。 (三)新式含記事戶口名簿影本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一份。 (四)申請人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影本一份。(鑑輔會證明不可) 四、檢附莊垂房清寒獎學金、邱瑩東身心障礙獎學及申請書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