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和高級中學103學年度第2次教師甄選簡章(修正版)
壹、依據:六和高級中學教師聘用辦法辦理。
貳、甄選科目及錄取名額:
序號 | 科 別 | 名額 | 備註 | ||
複試 | 正式 | 備取 |
| ||
1 | 國文科 | 6 | 1 | 0~3 | l 以任教國中部為主 |
2 | 英文(語)科 | 10 | 2 | 0~3 | l 以任教國中部為主 |
3 | 數學科 | 10 | 2 | 0~3 | l 以任教國中部為主 |
4 | 歷史科 | 6 | 1 | 0~3 | l 以任教國中部為主 |
5 | 公民與社會科 | 6 | 1 | 0~3 | l 以任教國中部為主 |
6 | 國中綜合活動領域之家政專長 | 6 | 1 | 0~3 |
|
7 | 職校電機與電子群之資訊科 | 6 | 1 | 0~3 | l 需任教電子學、基本電學、數位邏輯,及具備實習授課能力。 |
8 | 特殊教育行政之身心障礙專長 | 6 | 1 | 0~3 | l 本校無資源班,故需以第二專長進行配課,若無第二專長證照請勿報名。 l 第二專長以輔導科為佳。 |
9 | 職校機械群之 機電科 | 6 | 1 | 0~3 | l 需任教機件原理、機械力學、機械製造,及具備實習(含製圖)授課能力。 |
合 計 |
| 11 |
| PS1. 全校教師必要時需接受高中(職)部及國中部之課務配課。 PS2. 甄選各科,只要擁有該科高中/國中教師證任一之教師皆可報考。 PS3. 報考資訊科之教師,可以電子科證照報考。 PS4. 報考機電科之教師,可以機械科、模具科證照報考。 |
參、公告方式及時間:
一、公告方式:
(一)、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就業大師。(http://dops.otecs.ntnu.edu.tw/ntnucareers/)。
(二)、桃園縣教育處(http://job.tyc.edu.tw/index.php)。
(三)、教育部及國民教育署 (http://www.k12ea.gov.tw/ap/index.aspx)。
(四)、本校網站(http://www.lhvs.tyc.edu.tw)。
(五)、1111教職網-正式教師專區。(http://www.1111.com.tw/default.asp)
二、公告時間:
(一)、公告前四項自103年5月22日(星期四)起至103年6月20日(星期五)。
(二)、第五項「1111教職網」103年6月2日(星期一)起至103年6月16日(星期一)。
肆、簡章及報名表:請自行於本校網站下載列印(報名表及切結書等內容均不得任意變更,並請使用A4白色紙張列印)。
伍、報名時間、地點:
一、報名時間:103年6月13日(星期五)至102年6月18日(星期三)止(週六、日不受理)。
(受理時間:每日8:00~12:00,13:00~16:00。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均可)
(郵寄報名時間以郵戳為憑,報名費則以匯票處理,抬頭: 桃園縣六和高級中學)
二、報名費用:新台幣伍百元。
三、報名地點:本校人事室。
四、電話:03-4204000#321,320人事室。
五、校址:桃園縣平鎮市陸光路180號。
陸、報名資格: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品德優良、且持有合格教師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
二、持國外學歷證件者,應經教育部認可符合報考該科教師資格或各縣市政府開立已辦理該科複檢之證明文件,始得依規定切結報名。
三、無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各款及三十三條所規定之情事。
四、經甄試錄取之教師,若發現資格不符,或所提證件資料有不實情事,或到職後無法辦理核薪者,均應無條件自到職日起自動辭職,應考人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並應放棄先訴抗辯權。
柒、報名手續:
一、採親自或委託報名,通訊報名不受理。
二、報名時應繳驗之表件,依序成冊:
(一)一吋照片二張。
(二)報名表(自行下載或現場報名時索取)。
(三)甄選切結書(自行下載或現場報名時索取)。
(四)身分證影本(正、反面列於同一面)。
(五)役畢或免役證明影本(男性)。
(六)合格教師證書影本。
(七)學、經歷證件影本(大學以上)。
三、凡持用國外學歷報考者,需繳驗:。
(一)國外學校畢業或學位證書、中譯本。
(二)國外學校歷年成績證明、中譯本。
(三)國內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四)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出具之出入境證明文件。
(五)駐外單位查證公文函,若係外文證明,應出具中譯本。所持國外學歷證件經查不符「教育部查證認定國外學歷作業要點」暨其補充規定者,或不具擔任中學教師資格者,應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第十八條之規定,取消其錄取資格並予以解聘。
捌、甄選流程:
一、各科初試(筆試或資料審核):103年6月21日(星期六)8:30起於本校實施。
1.請於8:00~8:20至本校六和講堂(健康樓二樓)辦理報到。
2.筆試時間8:30~10:00。
3.複試名單12:00前公布於六和講堂(資訊科提早於10:10前公布),並同步進行複試順位抽籤。
4.特殊教育行政:初試採資料審核方式,將於6月19日(星期四)電話通知入選複試名單及複試序號。
二、各科複試(試教、口試、實作、簡報):
1.初試合格人員於103年6月21日(星期六)13:00起參加試教與口試(交叉進行)。參加口試人員請自備履歷表資料3份。
2.資訊科、機電科:口試提早於10:30起進行、試教提早於12:00起進行、實作於14:30起進行兩小時。
3.特殊教育行政:簡報與口試於13:00起進行,每位甄選教師先行簡報再進行口試。
玖、甄選方式及分數比率:
一、甄選方式:
(一)國文科、英文科、數學科、歷史科、公民與社會科、綜合活動領域之家政專長:
1.筆試:該科專門知能,占總成績30%。
2.試教:試教前20分鐘抽籤,每人試教15分鐘,占總成績40%。
3.口試:以教育理念、表達能力等項綜合評定,時間為10分鐘,占總成績30%。
(二)職校電機與電子群之資訊科、機械群之機電科:
1.筆試:該科專門知能,占總成績20%。
2.試教:試教前20分鐘抽籤,每人試教15分鐘,占總成績25%。
3.口試:以教育理念、表達能力等項綜合評定,時間為10分鐘,占總成績30%。
4.實作:每人進行兩小時實作,占總成績25%。
(三)特殊教育行政之身心障礙專長:
1.簡報:請以電腦投影方式進行個人經歷綜合簡報15分鐘,占總成績60%。(筆電請自備,現場提供影音傳輸線)
2.口試:以教育理念、表達能力等項綜合評定,時間為10分鐘,占總成績40%。
(四)各科試教版本與實作範圍:
1.國文科:國中國文第二冊南一版。
2.英語科:國中英語第四冊康軒版。
3.數學科:國中數學第五冊康軒版。
4.歷史科:國中社會第三冊翰林版。
5.公民與社會科:國中社會第五冊翰林版。
6.綜合活動領域之家政專長:國中綜合活動第五冊翰林版。
7.職校電機與電子群之資訊科試教:職業學校電子學II台科大版。實作:數位邏輯實習與電子電路設計,請自備三用電錶、剝線鉗、十字起子、一字起子、尖口鉗、斜口鉗、電烙鐵。
8.職校機械群之機電科試教:103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機械群專一與專二考題。實作:車床實作,請自備工具、刀具(車床工使用之車刀禁用捨棄式刀具)及量具。
拾壹、錄取方式:
一、正取、備取人員名單預定103年6月23日(星期一)以前公告於本校行政公布欄及本校人事網頁。
二、本校得視總成績擇優增額錄取及增額備取,若應考者均未達標準,本校得從缺。
三、備取人員以補足本次缺額為限。
拾貳、經甄選錄取之教師自103年08月01日起聘。
拾參、經甄選錄取予以聘任之教師,依公告規定報到日期向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如未依限報到或有違本計畫各項所載事項者,取消其聘任資格,並由該科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之。
拾肆、各科錄取人員均須配合行政需要,有擔任其它配課課程及學校所安排之相關升學輔導活動之義務及參加九年一貫課程相關研習之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