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訊息 :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7學年度精進國中小學教師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高級中等學校以下推動教師專業學習社群(進階)實施計畫」
一、 | 依據本局107年8月31日桃教小字第1070070225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計畫訊息如下: |
(一) | 申請送件:請填妥社群申請書(表一)與經費概算表(表二),核章後將紙本寄送至桃園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送件地址:西門國小,桃園市桃園區莒光街15號)。 |
(二) | 申請期程: |
1、 | 計畫申請:即日起至107年9月13日止。 |
2、 | 初審結果公告:107年9月21日前。 |
3、 | 複審收件時間:107年9月25日至107年9月28日。 |
4、 | 複審結果公告:107年10月5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