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有關為維護身心障礙者停車權益,請各校加強 宣導勿冒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明及占用專用停 車位

日期 2019年11月11日 16:20:00 | 新聞類別: 轉知訊息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11月6日臺教學(四)字第1080906131號函 辦理。

二、教育部近期接獲民眾反應,有學校教職員疑有冒用身心障 礙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明及長期占用校內身心障礙者專用停

        車位問題。

三、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6條規定之立法精神,身心障 礙者專用停車位之設計,係考量行動不便之身心障礙者外

        出,能就近停放之措施,爰非領有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明 者,不得違規占用。

四、本案請各校加強宣導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專屬性及設置 目的,以維身心障礙者停車權益,相關內容可參考衛生福

        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製作之不占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 動畫短片

         (網址:https://www.sfaa.gov.tw/SFAA/Video /DisplayVideo.aspx?nodeid=445&vid=367)。




本篇新聞來自:桃園市六和學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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