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08年桃園之光表揚大會實施計畫辦理。二、本案相關訊息如下:(一)表揚對象:桃園市各中小學107年度參加全國性比賽榮獲第一名(含特優)者。(二)活動日期:108年5月22日(星期三)中午12時30分。(三)活動地點:桃園藝文展演中心(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1188號)。
欲申請者請詳閱計畫,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