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新竹市108學年第1學期高中職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學 金審核原則、申請表及原始名冊表各1份,請於108年10月 11日起至同年月31日止依限提出申請,請查照。

日期 2019年10月01日 09:17:51 | 新聞類別: 獎助學金專區

說明:
一、依據新竹市政府108年9月26日府教特字第1080148613號函辦理。
二、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新竹市政府承辦人:陳珮瑜,聯絡電話:03-5427974。
三、檢附新竹市政府原函及相關附件各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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