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高雄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勵辦法」暨相 關申請表件各1份,請於108年10月1日起至同年月31日止 依限提出申請,請查照。

日期 2019年09月26日 10:31:18 | 新聞類別: 獎助學金專區

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08年9月18日高市教高字第10836483100號函辦理。
二、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高雄市立林園高中註冊組任秋貴組長(07-6412059分機230)、副組長李文政老師或幹事溫倩
如小姐(07-6412059分機231)。
三、檢附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原函及相關附件各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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