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一、依據本會108年9月9日臺獎字第1080131478號書函(諒達)辦理。二、茲因108學年度獎學金申請案漏送旨揭分配表,爰補送之。本案指定學校分配名額項目,請學校審核人員遴選最優學生,並檢送其申請表及文件予本會;申請截止日維持不變至108年10月14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