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愛唱歌的你,一同加入六和好聲音
即日起開始報名,至5/15(三)截止
桃園市六和高級中等學校107學年度
畢典系列活動-六和好聲音歌唱比賽實施辦法
108.05.7擬定
壹、活動目的:
一、提倡正當休閒活動,提升同學音樂素養、促進師生間的良好互動。
二、宣導品德教育之理念,藉由歌唱活動進行傳達。
三、讓高國三畢業生有機會於畢業前再度參與全校性活動。
貳、學務處訓育組
參、協辦單位:各處室(組)及班聯會
肆、參加對象:凡就讀本校學生對歌唱有興趣均可報名參加。
伍、比賽方式:
一、初賽:
(一) 初賽日期:108年5月20日(一)中午12:20~13:45。
(二) 比賽地點:演藝廳。
(三) 報名日期:活動公告起至108年5月15日(三)止。
(四) 報名地點:學務處訓育組。
(五) 錄取名額:國、高中各取20人。
(六) 競賽方式:清唱20秒。
二、複賽:
(一) 複賽日期:108年5月21日(二)中午12:20~13:45。
(二) 比賽地點:六和講堂。
(三) 錄取名額:國、高中各取8人。
(四) 競賽方式:清唱90秒。
三、決賽:
(一) 決賽日期:108年6月5日(三)上午10:00~12:00。
(二) 比賽地點:活動中心。
(三) 錄取名額:國、高中各取前3名。
(四) 競賽方式:演唱整首歌曲。
陸、評審與獎勵:
一、由學務處訓育組邀請校內音樂老師及校內公認唱歌優異之老師擔任評審。
評分標準:技巧20%、台風20%、節拍20%、音色20%、儀表20%
二、獎勵方式:
(一)國、高中各組第一名:頒發獎狀乙張及獎金捌佰元整。
(二)國、高中各組第二名:頒發獎狀乙張及獎金伍佰元整。
(三)國、高中各組第三名:頒發獎狀乙張及獎金貳佰元整。
柒、其他事項:
一、決賽比賽同學,歌曲請提前交給主辦單位。
二、比賽遇有任何爭議,以大會裁判評分為主,同學不得異議。
三、服裝:表演者可著便服並略做造型,但不可奇裝異服、嘩眾取寵。
捌、經費來源:由107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品德教育推廣與深耕學校計畫經費支應。
玖、本辦法呈校長核定後實施,修訂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