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專區 : 107-2學期-政府】金門縣政府獎學金
獎學金分類 | 校外政府機關 |
申請日期 | 3月1日起至3月8日止 |
獎學金名稱 | 金門縣政府獎學金 |
申請方式 | 備齊文件送至生輔組申請。 |
獎學金金額 | (一) 一般肄業學生獎學金:大專生毎名4,000元(不含進修部) (二) 研究生獎學金(經教育部認可學校): 1.考取國內外公私立研究所(一次獎勵)碩士班每名1萬元整,博士班每名2萬元整。 2.凡獲得國內外博士學位(一次獎勵,須持有兩年內畢業證書及論文),得申請獎勵金新台幣2萬元整。 |
獎學金名額 | 公立大專生:50名 |
申請對象 | (1) 學生設籍金門縣連續達三年。 (2) 父或母(監護人)設籍金門縣連續達十年現仍在籍。 |
申請資格 | 學業、操性成績總平均分數80分以上, 無任何科目不及格,且無記過以上紀錄。未享有政府公費待遇者。 |
繳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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