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專區 : 107學年度中華電信方賢齊先生獎學金
獎學金名稱 | 中華電信方賢齊先生獎學金 | |
申請年度 | 107學年 | |
可申請本筆 獎學金之學校 | 全國各公私立大專校院、高中、高職 | |
學 制 | 大專院校、五專前三年、高中職 | |
成 績 | 智育: 80 德育(操行): 不限 體育: 不限 平均: 不限 | |
獎助身分 | 低收入戶學生 | |
獎助資格 | 清寒、成績優良 | |
戶籍地限制 | 不拘 | |
學 門 | 大眾傳播、資訊、管理、數理化學 | |
申請方式 | 向提供單位申請 | |
限制條件 | 一、獎勵對象與申請資格: (一)高中組:全國公、私立高中職在學學生。(不含高一新生) 1.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且學業成績全部及格者。(如以等第計分者至少需達A-) 2.前一學年(自106年9月至107年8月底)參與社會服務活動累計至少3天(或累計20小時)以上。 3.需符合低收入戶或家庭清寒條件。 4.同時符合以上條件者,始能申請本獎學金。 5.續領資格:107學年度獲獎且符合上述條件者,明年(108學年度)擬優先獲選。 (二)大專組: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在學學生。(不含大一新生及研究所以上學生) 1.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且學業成績全部及格者。(如以等第計分者至少需達A-) 2.前一學年(自106年9月至107年8月底)參與社會服務活動累計至少3天(或累計20小時)以上。 3.同時符合以上條件者,始能申請本獎學金。 4.若有低收入戶證明、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遇變故需經濟資助者,將列優先對象。 5.續領資格:107學年度獲獎且符合上述條件者,明年(108學年度)擬優先獲選。 | |
獎助內容 | 每人給獎金額範圍: 10,000~20,000 預計總名額: 120 | |
申請期間 | 2018/08/27~2018/10/05 | |
申請說明 | 一、錄取名額及金額: (一)高中組:60名,每名頒發獎學金1萬元整。 (二)大專組:60名,每名頒發獎學金2萬元整。 二、申請時間及方式: (一)即日起至107年10月05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申請辦法及申請文件,請至『中華電信基金會』官網下載:www.chtf.org.tw (三)請於期限內將申請文件以「掛號」寄到下列地址,並註明申請組別: 100台北市信義路一段21-3號705B 中華電信基金會 收 (聯絡電話:02-2344-5766 江小姐、張小姐) 三、申請文件: (一)高中組需繳交文件如下: 1.填具高中組申請表格1份。 2.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1份(上下學期)。 3.自傳(最多不得超過1,000字)。 4.在學證明(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 5.低收入戶(清寒)證明或村里長證明。 6.教師推薦表格。 7.前一學年社會服務或社團服務經驗(自106年9月至107年8月底),並檢附校方或機構單位開立之證明文件。 8.個資保護法同意書(申請人需簽章,未滿20歲學生須有法定代理人簽章)。 (二)大專組需繳交文件如下: 1.填具大專組申請表格1份。 2.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1份(上下學期)。 3.自傳(格式不限,最多不得超過1,000字)。 4.在學證明(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 5.教師推薦信函(格式不限,須彌封,否則視為無效文件)。 6.前一學年社會服務或社團服務經驗(自106年9月至107年8月底),並檢附校方或機構單位開立之證明文件。 7.個資保護法同意書(申請人需簽章,未滿20歲學生須有法定代理人簽章)。 8.其他:低收入戶(清寒)證明或村里長證明(若無,可免繳)。 ※上述資料供申請中華電信方賢齊先生獎學金之用,恕不寄還。 | |
特別提醒 | 聯絡電話:02-2344-5766 江小姐、張小姐 | |
說明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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