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訊息 : 桃園市107年度「特殊教育3學分班」課程培訓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特殊教育法第7條之規定。
(二)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7年3月16日桃教特字第1070015552號函辦理。
二、目的:
(一)強化本市各級學校行政人員及特殊教育業務承辦人員特殊教育基本理念與專業知能,提升特殊教育行政績效。
(二)透過系統化之特殊教育課程培訓,提昇本市普通班教師之特殊教育知能,以維護特教學生受教權益與品質。
*鼓勵尚未取得特教3學分的教師報名參加。
*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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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訊息 : 桃園市107年度「特殊教育3學分班」課程培訓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特殊教育法第7條之規定。 (二)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7年3月16日桃教特字第1070015552號函辦理。 二、目的: (一)強化本市各級學校行政人員及特殊教育業務承辦人員特殊教育基本理念與專業知能,提升特殊教育行政績效。 (二)透過系統化之特殊教育課程培訓,提昇本市普通班教師之特殊教育知能,以維護特教學生受教權益與品質。 *鼓勵尚未取得特教3學分的教師報名參加。 *請參閱附件。 |